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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是:
人事局 - 机构设置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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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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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场所 |
五楼 |
办公电话 |
0736-789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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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职能 |
负责高级专门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其他有关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推行专业技术人员从业、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用、考核、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在全市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承办全市专家、劳模待业子女首次择业的资格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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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人员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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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平 |
科 长 |
主持本科全面工作;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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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喆 |
副科长 |
负责各类中级职称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训与内务管理工作,负责“以考代评”系列(专业)和各类执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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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叶 |
工作人员 |
负责各类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专家选拔、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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