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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是:
人事局 - 机构设置 |
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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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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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场所 |
五楼 |
办公电话 |
0736-789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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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职能 |
研究拟定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负责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负责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提出全市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优秀退役运动员等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建设工作,拟定全市人才市场与人才流动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督促实施;承办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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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人员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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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用保 |
副调研员、科长 |
主持本科全面工作,负责局基建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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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永 |
副科长 |
协助科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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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年初 |
工作人员 |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本科内务管理、工会经审工作,承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三支一扶”的有关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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