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常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4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为9月6日至7日,考试共设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为:9月6日上午9:00-11:30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下午14:00-16:30考《安全生产管理知识》;9月7日上午9:00-11:30考《安全生产技术》,下午14:00-16:30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已经过适当修订、调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卷,继续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应考该科目时需注意:(1)答题前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在考后收回。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1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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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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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注册安全工程师 |
4.考4科 |
01.注册安全工程师 |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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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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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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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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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2科 |
01.注册安全工程师 |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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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要求
(一)我市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日期为2008年6月2—4日。报名地点: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程序如下:
1、第一次报考(新报)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3张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吋照片以及《资格考试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续报人员持去年准考证、资格考试登记表(须单位盖章)、照片3张直接到报名点报名,并将准考证贴附在“资格考试登记表”后。
2、各区县(市)报考人员需携带上述申报资料到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再到市政府政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届时市职改办将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名资格终审。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并注意审核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人员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市职改办须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审核意见,以示负责。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二)考试在长沙举行,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在开考前一周内到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7257199。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7元。
我市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辅导教材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征订发行(7219111)。
附件:《资格考试登记表》
常 德 市 人 事 局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