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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常人函〔2008〕24号

各区县(市)人事局、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常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4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18日至19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造价工程师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考点考务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以下简称“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

  应考人员应注意以下变化: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www.ceca.org.cn)下载。

   (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3906433,网址:www.jhpress.com)。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200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仍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和非滚动管理模式,报考4个科目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我市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日期为2008年6月2—4日。地点: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程序及要求与去年相同,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档案号。咨询电话:0736-7257199。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区县(市)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和资格,并注意审核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人员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市职改办须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审核意见,以示负责。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二)考生可在开考前一周内到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2元,考务费在报名时一并收取。

  我市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进行。联系电话:7722412。

        附件:《资格考试登记表》

 

 

常 德 市 人 事 局    
常 德 市 建 设 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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