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常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3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18日至19日。10月18日上午9:00—11: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14:00—16: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0月19日上午9:00—11:30考《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6:30考《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2008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仍按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1999]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和非滚动管理模式,报考4个科目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2008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我市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日期为2008年6月4日—6日。地点: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程序及要求与去年相同,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档案号。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区县(市)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和资格,并注意审核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人员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市职改办须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审核意见,以示负责。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二)考试在长沙举行,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在开考前一周内到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7257199。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3元,考务费在报名时一并收取。
我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联系电话:7785493。
附件:《资格考试登记表》
常 德 市 人 事 局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