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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扶贫办、共青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7〕10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07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一、 工作内容

  2007年全省共招募3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2年。

  二、 招募计划

  7月25日前,各市州将市州“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人员名单、当地的“三支一扶”基层岗位需求计划上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7月31日前,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三支一扶”计划下达到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计划。

  三、 组织招募

  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对“三支一扶”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发布招募信息,公布市州“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8月31日前,各市州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招募计划和实际情况,以现场方式组织本地高校毕业生报名,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募。将考试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人选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

  9月10日前,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9月20日前,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与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四、 培训上岗

  9月30日前,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

  10月20日前,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五、 服务管理

  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问题,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在每个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乡镇择优选拔1-2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协助县团委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间,户口统一转到服务单位所在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实行免费代理服务,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统一转到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保存、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三支一扶”大学生中的党员、团员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党员、团员的标准缴纳党费、团费。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在服务期间确实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出示市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同时经省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服务单位。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再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六、 经费保障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700元,每人每年交通补助500元;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统一组织体检和培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交通补助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3:2:5的比例分担安排;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体检、培训经费由省财政专项安排。各市州县要切实将分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交通补助落实到位。

  七、 组织领导

  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在“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过程中发挥牵头作用,与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会同教育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招募工作;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经费;加强与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的合作,推动各部门对本系统用人单位进行指导,协助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及时了解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映沟通,及时加以解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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