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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 专题报道 - 人事纪检监察工作 |
澧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人事工作全面发展 | | | 一、抓好“三个结合”,搞好廉政警示教育。一是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个别同志产生了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的思想观念;还有少数同志认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搞点部门利益驱动,也无可厚非,还有的同志理想观念淡薄,看到社会上物欲横流,“有钱能使鬼推磨”,一时难以适应,心态不平衡。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我们有针对性地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的教育,重温毛泽东同志“为人民服务”的光辉思想,牢记“两个务必”的谆谆教导,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金钱观。二是结合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廉政警示教育。近些年来,中央、省、市、县每年都要召开二次以上的反腐败工作会议。对这些极为重要的会议精神,我们分别组织党组成员、二层骨干和一般干部职工进行认真的传达学习。深刻认识反腐倡廉的必要性、迫切性,增强了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三是结合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在反腐倡廉教育中,我们注重从正反两个方面入手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在正面上,我们大张旗鼓地宣扬那些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勤政廉政的典型。同时,注重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从而使大家受到警示。在进行廉洁从政的教育中,我们还注意教育方法的灵活多样,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在成立澧县人事局党风廉政建设小组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成员对分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按照中央关于“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根据各自的职能进行责任到人,在此基础上,加强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予以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治本治源,讲究实效。一是大力推行“阳光工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倡政务“亮化工程”,将我局各个股室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办事纪律、政策规定和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提高人事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完善人事工作监督机制。为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于1999年积极主动地参与行风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他们的疾苦,真正为广大干部和知识分子排忧解难,一次性被县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评为行风合格单位。为了经常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我们还聘请了5名人大代表和5名政协委员,作为人事工作的监督员、信息员,对我们的工作实施监督,以不断提高我们的政策水平和法纪观念。三是严格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按照上级纪委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在财务管理上,我们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实行统一收费、统一专储、统一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坚决不允许随意坐支,厉行勤俭节约,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决不允许“小金库”和乱收费的现象存在。四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卒先垂范。我局现有领导班子成员6人。近些年来,党组一班人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带根本性的、管总的工作。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人人在群众中说得了话,带得了兵。建立和实行了责任报告、考核、追究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四项配套性制度。抓了党员干部红包礼金清理登记工作;清理了机关购车、领导干部出国(境)旅游和全局工作人员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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