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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 专题报道 - 人事纪检监察工作 |
桃源县:狠抓制度建设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 | | 一、规范内部管理。一是规范财务制度。机关财务全部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绝对不设小金库,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严守财经纪律,坚持收支两条线;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大支出集体研究并报批;坚持从紧理财,从严控制招待费、车费、办公经费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发票报销手续齐全;坚持工资待遇政策,不乱补乱发。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并与个人待遇挂钩。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干部录用调配、工资调整、职称评聘等所有业务工作及其他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政策,做到不涉密的全部公开,新出台的立即公开,日常工作定期公开。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凡因不公开造成重大影响的按责任划分追究当事人工作责任和行政责任。政务公开的推行,使广大群众对人事工作更了解,有效地避免了人事干部以权谋私、索拿卡要。三是规范办公行为。大力推进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坚持民主决策,实行重大工作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及时和干部职工通气;坚持“首问责任制”,实行“一站式”办公,杜绝互相推诿、搪塞群众;坚持深化“两创三争”,开展“五比五看”活动,争创文明机关。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为有效防止腐败滋生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严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所在股室干部职工廉政建设。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局机关向县委签署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内部也拟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局干部职工年初签署,对局长负责。责任状除了普遍应遵守的党风党纪条款外,还根据人事工作性质制定了具体工作要求,使责任状更实在,更具操作性。三是强化责任制考核。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岗位目标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开展、同考核、同总结。明确规定,凡是党风廉政不落实,影响较大的追究行政与纪律责任,一般的取消当事人及其股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的评优评先资格,并与工资挂钩,一季度考评一次。
三、完善监督体系。我们在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监督体系的建设。一是开展内部监督,我们把全局主要业务工作规程印发到各股室,要求每个股室不仅熟悉自身业务,而且对其他股室业务工作有所了解,便于监督。同时定期召开股长碰头会,了解各股室监督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邀请部门监督。对于重大人事活动,我们均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加,全程监督。如每年的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公开招聘等工作,我们都能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受到社会一致赞誉。在去年的乡镇机构改革中,我们组织近3000人进行统一考试,没有1人反映我们程序有问题。三是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发放行风评议调查卷,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我们还在社会各阶层中选择了100余名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士,聘为人事监督员,认真听取来自各个层面的反映,定期收集整理这些信息,反馈给有关当事人,及时整改。近几年,累计获取100余条合理化建议和批评意见,为促进我局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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