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领导干部和中层骨干的从政行为
一是进一步治理红包礼金。对领导干部、中层骨干和重点岗位干部,都要严厉禁止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政单位审批、发证、执罚等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违反规定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凡应上交的有价证券,不准以个人名义捐资助学、扶贫、救灾等,坚决遏制红包礼金。二是进一步落实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不准在人事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人事管理事业发生冲突的实体等活动。凡违反规定的,该领导干部必须如实向党组织报告并予以纠正。拖着不纠正的,责令辞去领导职务或给予组织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五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公费出国(境)、公务用车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六是进一步抓好干部作风转变。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党政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打牌和赌博的公告》,坚决做到“十二不准”,即:1、不准阳奉阴违、表里不一,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2、不准在群众中散布同党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3、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和编造、传播有损领导和干部形象的言论;4、不准让办事者吃“闭门羹”、跑冤枉路、看冷面孔;5、不准以权谋私、以职谋私和索拿卡要;6、不准私客公请、相互吃请和同城吃请;7、不准工作日午餐饮酒;8、不准公款请钓、请舞和参与公款请钓、请舞;9、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基层打牌、在办公场所打牌;10、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11、不准下基层接受宴请和吃饭不付款;12、不准在基层单位报帐。
二、加大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力度
一是制订实施意见。根据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由监察室制定我局的实施意见。二是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行动”。政务公开是从严治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之一,人事政策、人事工作是目前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要求也最强烈的话题,我们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三是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办事情、干工作严格按政策原则,遵守工作规程,遵守规章制度,不滥用职权,不循私情。着重对以下几项人事业务工作提出具体目标。①公务员公开招考,做到职位公开、政策公开、条件公开、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公开,按受市人大、市纪委(监察局)、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取消指标分配,控制聘任岗位,严格报考条件,实用评聘分开,扩大评委库,严格评审条件和程序,对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单位实行任前公示;③优秀人才和专家评审,严格条件,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④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做到政策公开,营以下军转干部进市直机关的,试行在军转干部内部实行有限竞争,有特殊贡献的军转干部,实行优先照顾安置;⑤工资福利工作,晋升晋级的政策依据公开、提前退休、更改工龄、伤残审批等客观公正,试行单位内部公示制;⑥人事考试工作,要严肃考风考纪,做到报考条件公开,考试规则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收费政策依据和标准公开。上述人事业务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部门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四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各科室、中心严禁设立“小金库”。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根据市财政的有关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抓好落实,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1、深入开展党风廉 政宣传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作为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新时期党的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和治本之策。物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我们的干部队伍思想上面临着巨大诱惑,从思想上树立一道屏障,增强自身免疫力显得尤为重要。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上,我们将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果,推行一些成功做法,主要结合本局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精神和人事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党章》、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学习和教育,引导全局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做到经常自尊、自省、自重、自励,认真解决好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从建立和完善教育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强人事干部队伍的廉政勤政教育,做到“三个结合”。即:结合上级要求,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规定,始终与上级保持一致。尤其是对市委、市政府、市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我市现存问题所出台的新举措,要组织干部学好、记牢、执行到位。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剖析自身存在问题,让党员干部清醒地认识到现存问题的负面影响和极大危害性,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实现干部个人和整体队伍素质的提高。结合学习正反两方面典型,学习先进事迹,抵制不良倾向,拒腐防变警钟常鸣。
2、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局党组亲自抓安排部署,抓监督检查,抓从严执纪,并以身作则,抓好自身建设,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人事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二是实行“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分头抓好落实。在职责范围内既要对分管科室、中心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三是加大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追究力度。今年,各科室、中心要同局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追究规定等。四是重申人事工作纪律。部署安排重点人事业务工作时,纪检监察部门要自始至终,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保证人事权力的正确行使。五是认真做好责任制报告工作。年底各科室、中心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上报监察室,执行情况进入干部廉政档案。
3、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是对重点岗位、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财务监督、职能监督和预警监察。在监督检查中,对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要按照签订责任书规定的责任,严肃追究责任人和违纪违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对原聘请的十五名监督员进行调整补充。明确其职责义务,加强社会监督力度。三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廉政勤政情况,尤其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上级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填写《礼品登记表》、《个人收入申报登记表》,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好高标准民主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