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通知]
· 关于2007年常德市市直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核合格人员的公示  · 关于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关于2007年市直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的公示  · 关于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2007年常德市市直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公告 
站内搜索
热点图文
您现在的位置是人事局 - 专题报道 - 人事纪检监察工作
共产党员的八项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访问量:
 
  】  【打印】  【关闭窗口
2004-2005 版权所有:常德市人事局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 办:常德市人事局   承 办:常德市人事局人事信息中心
电 话:0736—7893100 地 址:常德市柳叶大道 E-mail:cdrsj@tom.com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