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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市直、省垂直管理在常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08年市直、省垂直管理在常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已进入体检程序。为组织好考生体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见《2008年市直、省垂直管理在常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7月5日进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日上午7:00到市人事局六楼会议室(常德市柳叶大道189号)集合,填写有关表格、召开会议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以后的复检、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3、准备一定数额的体检费用;

  4、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5、务必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否则,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遵守体检工作纪律(附件2)。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 德 市 人 事 局 
2008年6月30日    

附件1:

  2008年市直、省垂直管理在常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点击打开/下载)

 

附件2:

考 生 应 检 纪 律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考生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复查,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并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以及按医生要求进行复检或专项检查。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7、各考生家长、家属和朋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体检对象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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