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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 | | |
一、安置政策
1、中发〔2001〕3号文件;
2、中发〔2007〕8号文件。
二、主要程序
1、省下达当年安置任务;
2、根据政策给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分解安置任务;
3、编制部门提供安置到单位的编制计划;
4、军转干部安置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形成或拟定安置建议方案;
5、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机构按管理权限研究确定安置方案;
6、逐级报审备案;
7、发报到通知,报到上班;
8、总结。
三、办理机构
市、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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